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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制度第三章_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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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 :

  ⑴生产大计、安全第一。以安全促生产,以安全保生产,这是我们的基本准则。

  ⑵严禁带病上岗;严禁疲劳上岗。并严格禁止搅拌站所有岗位工作人员酒后上岗。搅拌站明令禁止各种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不规行为。

  ⑶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均必须立即通知项目经理或现场值班员,安排有关人员尽快排除。

  ⑷各岗位工作人员凡发现生产设备的机械、电气、电路各部位存在未经维修排除的故障有可能会导致事故时,有权拒绝进入生产状态。

  ⑸穿拖鞋、背心的同志不准参与设备的维修工作,更不准在生产设备运转的情况下在配料、提升、机械传动等工作部位滞留。

  ⑹维修工或操作人员定时巡检;非试验室工作人员检查混凝土搅拌状态;任何人员不得登上搅拌站工作平台。

  ⑺维修设备时,报请项目部认可,合理安排人员及具体时间,操作室人员到位确认维修部位,并切断电源后方可开始工作。

  ⑻当维修中需要试运转时,操作人员要确认有关人员已离开运转部位时方可通电操作。但运转前仍需打铃示警。经现场维修人员示意认可时 方准进行试车。

  ⑼生产结束例行清理搅拌锅和卸料门时,生产辅助工在接到操作人员通知后,通知装载机配合。开始清理工作前,必须经操作人员认可同意并切断电源,以保证安全的进行清工作。在清理过程中,操作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密切配合。当需搅拌机卸料门动作时,必须认真检查清理人员已处于安全位置时方准接通电源,操作运转。

  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否决制。微机操作人员,维修人员,安全员在设备巡查过程中,发现故障隐患随时可能导致事故时,有权停止设备运转,并可否决上级主管的违规指令。

  ⑾每周由项目部同有关人员对生产设备、电路、电器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排除解决。每月由站长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限时整改排除,为安全生产创造必要条件。

  ⑿严禁交叉维修作业;严禁自行维修;严禁非岗位人员盲目维修。

  ⒀进出搅拌站的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材料运输车辆限速行使,礼让三先。空车让重车;材料车及其他车辆避让生产运输车辆。

  ⒁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,每时对全搅拌站各部门、各环节的设备、电器、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,随时通知排除整改。

  ⒂安全用电,合理用电。严禁乱扯、乱搭线路。

  ⒃劳务协助人员在添加外加剂时,必须佩戴防尘口罩,严禁抽烟。

  ⒄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提高明确的安全意识,严防疏忽大意,严防责任事故的发生。一旦发生事故,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,抢救伤员并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汇报。

  ⒅凡违背以上规范者将严肃处理。当发生重大事故时,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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